叫我悦悦就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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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01h/叶张]海洋彼岸

 @叶张小班开课啦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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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数:7423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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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人称文风挑战,一家四口,不是ABO,叶张戏份少。

新杰生日快乐,叶张永远温柔。


《海洋彼岸》

 

  我出生在北纬五十五度的海滨小镇,听着浪涛的摇篮曲长大。一年四季的雨水,海风,阳光,木春菊,记忆里浓重的画笔,涂染了沙滩裤和人字拖跑来跑去的背景布。镇子上有酒馆,有码头,有的人家会出海捕鱼,海上的狂风和烈日给他们的皮肤刻下黝黑粗糙的印记,是时光赠给英雄的勋章。

  海洋充满了神秘,也盈满了深情。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赶海,一个浪头打过来,冰冰凉凉,使劲扑棱下脑袋,水珠儿顺着发丝儿飞溅出去,清爽极了。浪头高的时候,整个人都被拍进水里,只露出两条手臂在水面上扑腾,旁边的大人就哈哈大笑,湿淋淋地把我拦腰捞起来。

  赶海归来,爸爸总是摸摸我的头发,称赞一句我捡回来的海星形状真规整,然后催促我洗掉身上深深浅浅的鱼腥味。他并不赞成天没亮我就一个人溜去海边,可也不反对。男孩子调皮一点好,要做自己想做的事,他这样讲的时候,视线的落点有些空茫,似乎想起了陈旧时光中的某些琐碎。

  爸爸从来不责备我们,谁做错了事,就大家一起围坐在圆桌旁边谈论道理,叶来雨说,这是家庭的圆桌会议。其实圆桌会议通常都是由她引发的,可她总是扬着眉毛分辩,我喜欢如此如此,你们不能理解,就像我也不明白叶小开为什么那么喜欢海。“如此如此”,有时候是不肯参加学校的运动会,有时候是沉迷某个电子游戏,诸如此类。

 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喜欢海。凌晨的海面漆黑一片,像一块幕布隔绝了光线,也湮灭声音,只听见海水低沉地呼啸,一层一层打上沙滩,冲起无尽的白色泡沫,每个泡沫都像一个濒临破碎的故事,凄静又壮美,不知道其中会不会有海的女儿化身的那一个?

 

  镇上有唯一的一家诊所,诊所旁坐落着白色的木屋,墙壁刷得干干净净,只有屋顶是红色的,尖尖的檐角微微向上卷起——那是我们的家——爸爸是诊所里最高明的医生。清早,对面花园的鸽子会在檐边蹲上一排,这些雪白羽毛的咕咕鸟儿不怕生,看到谁拿着吃的经过,就放肆地飞下来抢,扑棱棱,扇乱女士们整齐的发丝。

  花园里每种植物旁边都挂着名牌,有一种名字是凤凰树,春天一来,满树繁花似火,娇红的伞盖凑在一起,汇聚成生命怒放的海。叶来雨说高纬地区这种树并不容易成活,或许是海边比较暖和吧。她不像我一样喜欢看书,却总懂得比我多。她还说,故事里巨人的花园因为有了童心而四季如春,那个花园应该也种着凤凰树,花开了,就是这样的美。

  我喜欢凤凰花,倒不是因为什么巨人。

  爸爸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,但他曾经站在树下,念了一首我的祖国语言写成的晦涩又优美的诗句:杳杳灵风,绵绵长归。悠悠我思,永与愿违。万劫无期,何时来飞?

  到现在我也不是很懂里面的意思,可是莫名很喜欢这些句子,灿若云霞的凤凰树从此就像一条蜿蜒的细线,将我和一个陌生又遥远的地方似有若无地联结起来,使我凭空对那个国度多了少许亲切和熟悉,平添几分忐忑与欢喜。

  那是海洋彼岸,我没有到过的故土。

 

  午后在凤凰树下读书,因此变成了我的习惯。


  已经是春天了,今年拉尼娜脾气特别坏,全球都比往年寒冷,凤凰花花期过了半个月,还只是含苞。

  我像巨人一样叹了口气:“今年的春天为什么这么冷,这么荒凉呀……”

  “叶小开,今天的下午茶有华夫饼,我猜你不喜欢肉桂,就帮你全吃掉了。”

  邻居家粗心的巴顿大叔都知道,我读书的时候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。然而有一个例外。

  我不得不合上书,只有这个人,我一点办法也没有——

  “叶来雨,你有没有点姊姊的样子!”我明明很喜欢肉桂的。

  比我早出生十分钟的女孩子打了个哈欠,简单的高马尾颤了颤,没精打采地垂着眼:“必要的时候,我也可以是妹妹。”

  没错,这个名叫叶来雨的家伙,就是我的双胞胎姊姊——或者妹妹,看她高兴。

 

  附近有懂中文的邻居,都说叶来雨的名字很好听,一定来源于某个美丽的故事。有一个下午阳光特别好,我们在两棵梧桐中间绑了个秋千,请巴顿大叔一家喝伯爵红茶。

  巴顿大叔聊起了他的名字:“我老爸非常崇拜二战时候一位著名将军,所以把那位将军的名字送给了我,嘿,但我对参军半点儿兴趣都没有。亲爱的张,你们中国人都是怎么取名字呢?”爸爸笑了笑:“叶来雨是一句诗。”

  他用中文念道:“一叶尽疏狂,卧听潇潇雨来塘。”

  不疾不徐的讲述,将所有人都带入诗的意境中。这诗里有闲情,时雨,临湖小酌,既潇洒又快活,大家出了一会儿神,我问道:“爸爸,那叶小开有什么典故?”

  爸爸难得卡了一下,严肃地答非所问:“男孩子计较名字干什么,去读书吧。”

  好的吧,好的吧。

  爸爸一向偏心女孩子,我都习惯了。叶来雨也只有在他面前,才会扮乖囡撒娇,比如伏在爸爸膝上问一些天真无知的问题,全然不理我鄙视的目光。

  “爸爸,你喜欢我还是小开呀?”

  “都喜欢。”

  “爸爸,我为什么是双胞胎呀?”

  “遗传。”

  遗传吗?我知道爸爸是没有兄弟姐妹的,那么……是我们的另一位父亲?

 

  每个人生下来都有双亲,可我们只见过爸爸。

  叶来雨曾经捏着汗湿的手心,问起我们另一个家长的事。爸爸说,另一位父亲大人,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,等我们长大了,他就会回来。

  “我们怎么才能快点长大呢?”我苦恼地皱紧眉头。

  “傻瓜,”叶来雨扯住我的耳朵,“大人们总喜欢说这样的话,什么爱哭的孩子会被妖怪抓走啦,什么妈妈变成天使飞走啦。”

  “……哦。”

  谎言,真理一样的谎言。

  她竖起食指贴在嘴唇上:“记住了,我们以后不问这个问题。”

 

  那天稍晚一些的时候,我打着哈欠准备从客厅离开,爸爸叫住了我。

  “你的名字是你父亲取的,我也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。”

  “……嗯。”

  我没有追问下去。

  生活像风平浪静的海面,倏忽间更替了无数日月,凤凰花开了又谢,我膝上的书换了一本,又换了一本,唯一不变的是树荫中细碎洒下的金色阳光,交织在落叶上,手指上,和平鸽柔顺的羽毛上。秋千如旧,茶叶微温。

  我在光影翩跹中,长大了。

 

  “棉花糖还是鲜奶酥?”

  “棉花糖。”

  “买给你,那待会儿我去酒馆,不许跟爸爸告状。”

  “好吧。”

  时光在叶来雨身上似乎停滞不前。她不像我和爸爸,喜欢制定周密的日常计划,习惯户外运动,和随便什么人都彬彬有礼地谈天——她总是没精打采,从不呼朋引伴,只对寥寥喜爱的事物全神贯注。

  “像你们的父亲。”爸爸如是说,“喜欢对弟弟恶作剧这一点,也很像。”

  我对着王尔德的夜莺起誓,我真的没有告过状,爸爸是怎么知道的呢?不,重点是,原来爸爸你都知道啊,那你到底管不管姊姊啦?

  爸爸笑着拍拍我的肩,继续帮叶来雨梳头发去了。

……好的吧,看在素未谋面的父亲份上,不和她计较,反正男孩子保护女孩子是应该的。

  有的时候,姊姊也是很仗义的,比如爸爸不喜欢我去酒馆,她会偷偷帮我打掩护,不过要收取报酬就是了。

  酒馆所在的这条街,每天我们牵着手放学回家时都会经过,街道两旁是琳琅满目的食物橱窗,烧腿和酥饼混杂着奶酪包的香气,溢满了整条街,这味道甜蜜又丰盈,不知不觉就勾住了人的脚步。

  叶来雨接过云朵一样的棉花糖,忽然戳戳我,小声说:“看,巴顿大叔。”

  熟悉的魁梧男子在不远处,正做贼一样努力把自己藏进酒馆的木门后,并且从那狭小的空隙里探出头来东张西望,鬼祟无比。

“有问题。”叶来雨举起糖,拉着我小跑过去,“巴顿大叔,你在干什么?”

  大叔骤然吃了一惊,一蹦三尺高,额头不幸撞在门框上,发出“砰”的巨响。

  等看清是我们俩,顿时松了一口气,一手一个把我们拉进墙角,揉着额头低声说:“两个小朋友,我必须得告诉你们,这里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大事!太耸人听闻了!我简直要怀疑自己忠心耿耿三十多年的眼睛!”

  “不得了?”

  “大事?”

  上次镇上发生大事,还是在去年冬月,刮了三天三夜的强台风,补给被迫中断了,水手们喝不到酒,集体向镇政府提出激烈的抗议。

  这次又会是什么呢?

  大叔一指酒馆,尽管他在拼命减小音量,听起来依然轰隆轰隆的:“亲爱的张,在里面,艳遇了!”

  “What?!”

  我和叶来雨相互看了一眼,各自嘴巴都张成了O型。

  平静的海面……起风了。

 

  水手和酒,总是密不可分的,小镇上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酒馆。

  我好几次悄悄溜进去,听出海归来的水手们放声喧笑,高谈阔论,感受小小的矮房子里洋溢的黑啤泡沫、肉串芬芳和无拘无束的快活气氛。

  巴顿大叔是酒馆的常客,他总能准确地把我从人群中拎出来。高兴的时候他给我讲小美人鱼的故事,美丽善良的海的女儿如何在清晨第一抹阳光中化为泡沫;有时候也讲辛巴达航海的奇遇,讲到高兴处,拎着酒瓶咕咚咕咚一口喝个精光。偶尔他会忘记爸爸严肃的脸色,哄我也喝上一杯——说实话,黑啤又酸又苦,并不好喝,但他们会起哄说我是男子汉、有资格出海了。

  叶来雨好奇跟来一次,啜完一杯树莓汁,干脆利落地走了,说是嫌吵。

  爸爸不喜欢这种地方,八成也是嫌吵。

  对,爸爸十分不喜欢酒馆,他是一个生活十分严谨,每走一步都要踩在既定位置的人,而他的所有行程表里,绝没有任何一个字能和酒馆扯上过关系。或者不如说他对酒这种东西存有天生的成见,就连我想到酒馆待一会儿,还要贿赂叶来雨帮忙打掩护。

  可如今,他赫然出现在一个他十分不喜欢的场所,而且还……艳遇?

 

  偷窥别人的隐私是不对的,可我们实在难以压制好奇的心思,在巴顿大叔率领下,悄悄往酒吧里探进了从上到下三个脑袋,眼珠儿骨碌碌地往吧台打量。那个熟悉的背影,在这种嘈乱的地方依旧正襟危坐,和酒馆的氛围格格不入,果然是我的爸爸——啊,等等,旁边那个人是谁?

 

  爸爸端正地坐在高脚椅上,有个男人手肘支着吧台,赖在一旁,侧头看他。男人穿着浅灰色西装,领带夹上的钻石闪闪发亮,略有些报纸上社会精英的样子,但仔细一看,一张尚算耐看的脸上全是风尘和惫懒。

  他们轻声交谈了几句,男人在我们的密切注视下,忽然变戏法般抱出一捧红玫瑰,十一朵,娇艳欲滴,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代表示爱的意思。他带着殷切的期盼将这束爱与美的精灵捧到爸爸面前,爸爸——我们以为会不假辞色立刻拒绝的爸爸——居然浅浅地笑了!

  发生了什么?难道不该摔回这个登徒子脸上吗,就像他过往被纠缠时候所做的那样?

  双胞胎的心灵感应让我们同时感觉到危机。

  “完了,爸爸要被人骗走了。”叶来雨喃喃道。

  我咬紧牙关:“保卫爸爸!”

  换来额头上一记爆栗,“你以为爸爸是萝卜吗!”

  只有状况外的巴顿大叔眼神闪闪发亮:“这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,我敢打赌,他们会有一个美妙的夜晚,或许会来一场更持久的风花雪月?一个星期,还是一个月?哦,你们看,亲爱的张这么多年苦行,就是在等这样一个人出现,这太浪漫了!”

  一点也不!

  我和叶来雨难得有志一同,齐刷刷翻了个白眼。


  我们对个人感情生活从来都不着意的爸爸,今天随意就收下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玫瑰花。

  叶来雨身上传来喀嚓喀嚓的轻响,不知道是咬牙,还是在握拳,总之我离她悄悄远了一点。

  此时我们正跟在可疑男人身后,试图探明他的底细。小镇就这么大,大家熟得不能再熟,这个没人认识的家伙绝对是第一次出现,来历不明,动机成谜,而且一出现就恰巧和爸爸不期而遇,这一定有问题!

  “小心些,别被发现了!”

  “再远是要跟丢的!”

  窃窃私语间拐过一个街角,人竟然不见了。

  “咦,哪里去了?”

  左右看了看,身后忽然有人说话:“在找我吗?”

  我吓了一跳,双手下意识往后一推,没吃完的棉花糖端端正正糊了对方一脸。

  “糟了……”

  这,算不算闯祸,而且罪证确凿?

  那个人蹲在我们面前,顶着一脸棉花糖,却没有生气,他轻声问:“叶来雨?叶小开?”

  “你……认识我们?”

  “认识。”我听到他说,“认识的,我可是你们的父亲。”


  台风刮成了十二级,呼呼从脑子里席卷而过,尖笑着粉碎了一切我引以为豪的机智和成熟。

  我和叶来雨呆若木鸡。

  父亲。

  是父亲……呢……

  我们没见过父亲,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子。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坚信,父亲去了很远很远地方,就算我们长大了,他也不会回来。由于我们的刻意回避,爸爸也很少提起他的伴侣,他和谁组成了家庭,有了我们,缺失的那一环在哪里,他都没有说过。

  只有夜深梦回的时候,我偶尔会想一下,他高大吗,严肃吗,能扛起我们放在肩头吗?他见到我们,会喜欢我们吗?他也会像爸爸一样,温柔地揉我们的头发吗?

  但这些都是深埋在心底的秘密,连叶来雨都没有讨论过。

  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最重要的人,我们太害怕他伤心。

  十年弹指,现在啊,有个人突然冒出来,声称他就是我们避讳了多年,也惦念了多年的那个人。

 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,背后是晦涩难懂的真相。

  我应该抓起重重的书包继续糊这个人一脸,可不知为什么,心里就是一酸,竟说不出话。这个时候,叶来雨上前半步,冷静地拉住我的手,把我往身后拦了拦。

  “你吓到我弟弟了。”

  “抱歉,”那个人说,“为我这些年的缺席。我能抱抱你们吗?”

  叶来雨摇摇头:“我们看见你和爸爸说话了。”

  “是,我刚刚下船,以后……不会再走了。新杰给我看了你们的照片,他说先回家去让你们有个准备,没想到反而是我先见到你们。”

  “我是不知道你有什么理由……但你只需要和爸爸解释。那么为了不让爸爸担心,我们先回家了,期待稍后与您的正式相见。”

  她像个淑女一样很认真地行了告别礼,而我,太丢人了,慌乱之中,我竟然学着她的样子,也行了女士礼。

  很久之后这件事都是叶来雨嘲笑我的把柄。


  我们一步步走出去,直到确定那个人既看不到我们,也听不到。我松了一口气,正要表达一下对姊姊冷静和勇气的敬意,这个女孩子突然扑进我怀里哇哇哭起来。

  叶来雨哭着说:“他好像真的是父亲,我感觉得到。”

  ……是的,我也感觉得到。

  毕竟,他那么像姊姊呢。不,应该是姊姊那么像他。

  “他会从爸爸身边把我们抢走吗?”

  “……不知道。”

  “万一,万一爸爸嫌弃我们,把我们丢给他怎么办?”

  “爸爸不会嫌弃我们的。”

  “可是我这么不乖,你又不像别人家的小孩子,既不可爱也不好玩!”

  我本来也想哭的,听到这里却破涕为笑,学着爸爸的样子摸摸她的头发。

  “我们很乖,也可爱的,你别怕。”

  到底是个小女孩呢。

  但是没关系,我会保护她。


  接下来的时光,我们躲在街角的咖啡店里,忧心忡忡探讨我们的身世,爸爸和他的另一半,以及抚养权的问题。我们甚至借用店里电话打给巴顿大叔,请他帮忙介绍律师,咨询了关于亲子官司的一些事宜。

  时光在焦虑中总是过得特别快。

  “怎么办,我们该回家了。”叶来雨呆呆地说。

  “是啊,再不回家,爸爸要着急的。”

  “回家吗?”

  “回家吧!”

   我们两个握着手,给彼此打气,坚定地向那栋白色木屋走去。


  回到家里的时候,父亲刚烤好一盘蔓越莓曲奇,配着娇艳明丽的洛神花茶,而享用这一切的人心安理得坐在沙发上,叠着双腿,微笑着冲我们打招呼:“回来啦。”

  这是谁?这是谁的家?

我们一路准备了那么多说辞,怎么委婉地提出问题,怎么向爸爸表达我们的态度,怎么告诉他我们要永远和他在一起,又要小心不能触及他的伤心事。

  这么万全的准备,怎么全都用不上了?

爸爸倒是很自然地向我们介绍:“叶修,你们的父亲。”

  那个人继续微笑:“见过了。”

  是的,不光见过了,还糊了他一脸棉花糖做见面礼。

  之前我们所有的疑虑和筹谋,就像一个大大的气泡,飘忽两下,不用戳,啪地炸裂了。


  我们眨了眨眼,方寸大乱。

  像幼稚的小孩子一样围着爸爸团团转。

  “真的是父亲?”

  “真的。”

  “不是说父亲去了很远的地方吗?”

  “是呀,现在他回来了。”

  “所以是真的去了很远的地方,不是变成天使飞走了,对吗?”

  “……你们想多了。”

 

  一家四口,姑且这么称呼吧,围坐在圆桌前用了颇为紧张的第一顿晚餐——至少我和叶来雨是蛮紧张的,那两个人倒是很熟稔,还轻车熟路给彼此布了菜。

  “你做饭的手艺见长。”

  “熟能生巧。”

  “没巧到哪里去,鱼都不入味,你看小开都不吃。”

  “他不会挑刺。”

  这个人居然在饭桌上讲话,而且爸爸还耐心地理会他,从小就教育我们的食不言寝不语呢!

  一块雪白的鱼肉落进我的盘子,我咬着筷子抬头,正看见那个人夹了一筷子青菜给叶来雨,而最讨厌青菜的叶来雨抿了抿嘴唇,立刻吃掉了。


  晚饭后两个大人丢下瞪大眼睛的小孩子,全不顾虑我们亟需解释安抚的心灵,自顾自回了房间。

  “采访一下,新杰大大是怎么从牧师进化成医生了?”

  “都差不多。”

  “你当牧师的时候可是个暴力奶,沉迷输出见死不救的。”

  “我哪次见死不救了?”

  “你可从没奶过我,对我可不是见死不救么?”

  “我现在也是个暴力奶,专治各种不服。”

  “啧,针筒收起来,眼晕。”

  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
  “比起电竞选手,医生是个能被你父母接受的职业了吧。”

  “……傻瓜,当初不是和他们说好了,事业和婚姻总有一样我要自己做主,叶氏摊子铺开了,我就来找你。”

  “总要让他们知道,不是你一个人在执迷不悟。”

  “新杰大大你居然学会煽情了!”

  “其实我说笑的,我给职业选手规划的生涯本来就是十年,我挺喜欢医生这个职业。”

  “那,在你的人生里,给我们俩规划了多少年?”

  “没办法规划,毕竟不确定我能活多少岁……唔。”

  后面的我没有看到,叶来雨一手捂着我的眼睛,一手捂着自己的眼睛,强行把我拖出去了。


  叶修对我们很好——他同意我们直呼他的名字,说更加亲切——可是他很有办法对付我们,爸爸虽然严肃,可叶来雨一撒娇,他就没辙了,叶修却有办法让她明白,卖萌是没有用的,行不通的事就是行不通。叶来雨不止一次抱怨说叶修更偏心我一点,可是叶修叫她去看新买的芭比娃娃,她立刻小炮弹一样冲过去,什么都忘了。真是个小孩子。

  “小开。”

  叶修和爸爸一样,同我们说话都会蹲下来,视线和我们的平齐。

  “听说你羡慕叶来雨的名字?”

  “也、也没有啦……”

  “你的名字是我取的,确实没什么深意在里面,我就是想让你开开心心,把你宠成一个小开。”

  “那,被宠坏了怎么办?”

  他笑了,摸摸我的头毛:“我俩的儿子,怎么会宠坏。”

 

  话是这样说,但不久之后,我们家客厅就多了一副爸爸手书的对联。

  一叶尽疏狂,卧听潇潇雨来塘。

  千湖印天落,且开漠漠小轩过。

  叶修瞧着对联只是笑。爸爸问他笑什么,他就凑过去说悄悄话:“想起那个时候我们在度假,偶然讨论起有小孩子了要取什么名字,就是那一晚有了小雨和小开……”

  然后他被爸爸毫不客气地赶走了。


  爸爸收拾文房四宝的时候,有片刻的怔忡。

  叶修轻声问:

  “你想家了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那就回去。”

  三言两语就决定了重大的事情,或许爸爸最喜欢的就是父亲这一点,不然眼睛里怎么会闪着星光?


  我们决定返回故乡。甲板破开光洁的海面,激起雪白的浪花,海鸥的身影在云霄中英勇地穿行,伴随我们一路向东。

  黑啤在粗糙的瓶子里肆意晃荡,我抱着巴顿大叔偷偷塞给我的这份礼物,坐在船头,与我的童年作别。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,我对海洋莫名的执着,我对出海奇异的渴望,我一直以来从未停止向往的,其实是遥远又亲近的海洋的彼岸。

  如今我终于将踏上她的土地,和雾都伦敦一样清晨飘扬着薄雾的古城,悲歌骏马天地浩大的塞北,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温柔如画卷的江南,那是我的故乡啊,山川秀美,岁月明丽,三千锦绣红尘,我都将在家人的陪伴下,一路行遍,一一领略。


  迷途漫漫,终有一归。

 

  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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